- 原则
- 对向法国境外支付的股息征收预提税(法国税法典 art. 119 bis, 2)
- 税率
- 国内法税率(法国税法典 art. 187),常因协定而降低
- Sofina
- 亏损的非居民公司:预提税违反欧盟法(欧盟法院 C-575/17)
- UCITS
- 与法国 UCITS 可比的非居民基金:不得歧视(欧盟法院 C-338/11)
- 退税
- 诉讼申诉(税务程序法典 art. L. 190),须确保时效
对流出股息征收的预提税
法国公司向在法国既无住所又无注册地的受益人分配的股息,须承担预提税(法国税法典 art. 119 bis, 2)。其国内法税率由法国税法典第 187 条确定;该税率常因适用的税收协定而降低,甚至被取消,在欧盟范围内亦可因母子公司制度而取消。
该预提税由付款机构在来源地征收,针对的是税前总收入。当非居民受益人所处情形与按净额征税或享受免税的居民相当时,该预提税可能造成违反欧盟法的待遇差异。
Sofina、UCITS:不得歧视
两条判例线索赋予退税权利:
- 亏损的非居民公司:根据 Sofina 判决(欧盟法院 2018 年 11 月 22 日,C-575/17),对向亏损非居民公司支付的股息立即征收预提税,而亏损居民公司则仅在其后才被征税、甚至从未被征税,此种做法违反资本自由流动;
- 非居民 UCITS 及基金:根据 Santander 判决(欧盟法院 2012 年 5 月 10 日,C-338/11),与免税法国 UCITS 可比的外国基金,不应承担后者本不必承担的预提税;
- 可比性:一切均取决于证明外国受益人所处情形与居民客观可比。
上述原则催生了由投资基金、保险公司及外国母公司推动的大规模诉讼。每宗案件均须对可比性以及居住国适用制度作出细致分析。
获得预提税退还
追回不当征收的预提税,须向税务机关提出诉讼申诉(税务程序法典 art. L. 190),并在申诉时效内提出。该请求以协定、母子公司制度或欧盟法为依据,并须有充分佐证:受益人身份的证明、亏损情形或 UCITS 身份的证明,以及所征金额的证明。
时效是最主要的注意点:陈旧的预提税可能已过时效,而保护性申诉可保全进行中的年度。迟延利息的处理亦可加以讨论。
我们的协助
本所识别可追回的预提税,依据欧盟法与各项协定构建可比性论证,并主导申诉与诉讼,直至税务法官面前。本所为基金、保险公司、UCITS 及外国母公司提供服务,与其当地顾问及托管机构协调,并提前为未来的分配安排提供保障。
股息预提税:您的疑问
向非居民支付的股息,其预提税税率为多少?
国内法税率源自法国税法典第 187 条。它常因适用的税收协定而降低,在欧盟范围内亦可因母子公司制度而取消。因此实际税率取决于受益人的具体情形。
Sofina 判决作出了何种裁定?
根据 Sofina 判决(欧盟法院 2018 年 11 月 22 日,C-575/17),法院裁定:对向亏损非居民公司支付的股息立即征收预提税,而亏损居民公司本可享受递延、甚至完全不被征税,此种做法违反资本自由流动。
外国基金能否追回预提税?
可以,前提是其与本可免税的法国 UCITS 可比(欧盟法院 Santander,C-338/11)。退税须证明该可比性并遵守申诉时效。
如何追回不当征收的预提税?
通过以协定、母子公司制度或欧盟法为依据的诉讼申诉(税务程序法典 art. L. 190),并在时效内提出。保护性申诉可在审查期间保全权利。
应在何种时限内行动?
申诉时效严格,陈旧的预提税可能已过时效。因此,尽快行动至关重要,必要时应就尚未过时效的年度提出保护性申诉。
本页仅就非居民股息预提税作信息性介绍;每宗案件均须作出具体分析,包括协定与欧盟法。相关引用为截至撰写之日有效的法国税法典、税务程序法典及欧盟法院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