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分析 · 2026 年财政法第 7 条 · 法国税法典第 235 ter C 条

法国财富控股公司税:奢侈性资产每年 20%

自 2026 年财政法起,法国税法典第 235 ter C 条对财富控股公司持有的奢侈性资产(游艇、航空器、车辆、珠宝、葡萄酒、马匹、由股东保留自用的住房)按其市场价值每年征收 20% 的税。该税适用于2026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后结束的会计年度:对于 12 月 31 日结账的公司,首次纳税取决于本年度的资产负债表。

分析作者:François Ouairy 律师,合伙人 · 巴黎 · 更新于 2026 年 10 月 5 日

什么是法国财富控股公司税?

这是一项年度税,税率为 20%,由 2026 年 2 月 19 日第 2026-103 号法律第 7 条设立,编入法国税法典第 235 ter C 条。其对象为缴纳法国公司所得税(或在境外缴纳同等税种)的公司,且在会计年度结束时同时满足三项条件:全部资产的市场价值不低于 500 万欧元;一名自然人(连同其近亲属)持有不低于 50% 的表决权或财务权利,或在事实上行使决策权;被动收入超过收入总额的 50%。

该税并不针对全部资产,而仅针对一份封闭清单所列的资产,用于工业、商业、手工业、农业或自由职业活动的资产除外。现金、证券以及按市场租金出租的不动产不计入税基,但计入 500 万欧元的门槛。该税适用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后结束的会计年度,不得在公司所得税中扣除;截至 2026 年 10 月 5 日,2027 年财政法草案并未对其作出修改。

如需在几分钟内了解贵公司是否属于适用范围,请使用本所的 235 ter C 自测工具。

来源:法国税法典第 235 ter C 条(Légifrance),2026 年 2 月 21 日起生效的版本;2026 年 2 月 19 日第 2026-103 号法律第 7 条。核实日期:2026 年 10 月 5 日。

— 摘要
税率
所列资产市场价值的 20%,每年征收
适用公司
资产 ≥ 500 万欧元,自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 ≥ 50%,被动收入 > 50%
首个期限
2026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后结束的会计年度;12 月 31 日结账者最迟于 2027 年 5 月 15 日缴纳
2027 年财政法草案
已于 2026 年 10 月 1 日提交:迄今未修改第 235 ter C 条
— 自测

您的控股公司是否适用?12 月 31 日前的六个问题

235 ter C 自测工具以六个问题对应法律条件:公司形式与所在地、资产总值、自然人控制、被动收入比例、所持资产的性质及其是否用于经营活动。工具给出初步判断,随后由本所根据文件进行核实。

  • 公司缴纳法国公司所得税,或为境外公司且其控制股东为法国税务居民
  • 会计年度结束时,其全部资产的市场价值达到 500 万欧元
  • 一名自然人单独或连同其配偶、PACS 伴侣、公开同居伴侣、直系尊亲属、直系卑亲属、兄弟姐妹,持有不低于 50% 的表决权或财务权利,或在事实上行使决策权
  • 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及类似收入超过本年度经营收入与财务收入合计的 50%
  • 公司至少持有一项第 235 ter C 条第 II 款所列、且未用于工业、商业、手工业、农业或自由职业活动的资产

如会计年度结束时五项条件全部满足,原则上应纳税。开始自测,或申请审查控股公司。

— 2027 年财政法草案

控股公司税与 2027 年财政法草案:截至 2026 年 10 月 5 日的状态

2027 年财政法草案已于 2026 年 10 月 1 日提交国民议会(第 3210 号)。按提交版本,草案未修改第 235 ter C 条:20% 的税率、500 万欧元的门槛、应税资产清单及生效日期均未改变。因此,该税仍适用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后结束的会计年度。

同一草案以另一种方式影响家族控股公司:其第 5 条取消了在赠与或继承控股公司股份时对递延的出资增值(法国税法典第 150-0 B ter 条)的免税。本所在 2027 年预算:Dutreil、出资后出售与赠与一文中进行了分析。

草案现已进入议会审议:有关控股公司税的修正案可能被提出并获通过。本节将在每个阶段更新(国民议会表决、参议院、最终文本、宪法委员会裁决)。

来源:2027 年财政法草案第 3210 号,2026 年 10 月 1 日在国民议会登记,全文查阅于 2026 年 10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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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秒了解要点

该税针对财富控股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时持有的奢侈性资产的市场价值征收:只要资产留在公司内,每年都需缴纳。按每年 20% 计算,在资产价值不变的情况下,五年累计税额即等于资产价值。

公司所在地在法国的,由公司纳税。公司所在地在境外的,由控制该公司的法国税务居民自然人按其持股比例纳税,除非其证明选择该所在地及持有股份的主要目的并非规避法国税法。

法国税法典第 975 条第 VII 款规定,公司就上一年结束的会计年度缴纳该税的,其股份在次年 1 月 1 日免征 IFI(房地产财富税):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避免代表相关住房的股份同时承担该税和 IFI。宪法委员会第 2026-901 DC 号裁决未对该税进行实质审查:仍可提出合宪性优先问题(QPC),但其本身不导致暂停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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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税基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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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的公司

三项累积条件,于会计年度结束日进行判断。

  • 形式:所在地在法国、依法或选择缴纳公司所得税的公司;或缴纳同等税种的境外公司,或资合公司,且其控制股东为法国税务居民
  • 规模:全部资产市场价值 ≥ 500 万欧元,所有资产均计入(包括现金和证券)
  • 控制:自然人直接或通过持股链持有 ≥ 50% 的表决权或财务权利(持股不低于 50% 视为 100%),或在事实上行使决策权
  • 近亲属:配偶、PACS 伴侣、公开同居伴侣、直系尊亲属、直系卑亲属、兄弟姐妹视为同一人;就分配政策达成的一致表决协议具有同样效果
  • 推定:通过信托或位于不合作国家或地区的实体持有的,除非提出反证(仅凭信托不可撤销或受托人有自由裁量权不足以构成反证)
  • 被动收入 > 50%(占经营收入与财务收入):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著作权收入、租金,以及产生上述收入之资产的出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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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税资产(封闭清单)

税基为第 235 ter C 条第 II 款所列资产在会计年度结束时的市场价值之和,且仅限于这些资产。

  • 用于狩猎或捕鱼的资产
  • 未用于经营活动的车辆、乘用车、游艇及游乐船舶、航空器
  • 珠宝及贵金属,但用于博物馆或历史古迹,或在向公众或员工开放的场所(办公室除外)展示的除外
  • 赛马或比赛用马匹
  • 葡萄酒及烈酒
  • 控制股东保留自用的住房:免费或以低于市场的租金占用,或虚假出租;购置贷款按专门规则考虑,对股东或其公司的债务原则上不予考虑
  • 不在清单内:现金、证券、按市场租金出租的不动产;艺术品和收藏品本身不在征税之列,但按其性质属于珠宝或贵金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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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用于经营活动的资产

清单所列资产在本年度用于工业、商业、手工业、农业或自由职业活动的,按其使用比例从税基中扣除。

  • 由公司本身或第 965 条第 2° 项 a 或 b 意义上的关联公司从事的活动
  • 控制股东按第 975 条第 I 款条件从事的职业活动
  • 该股东按第 975 条第 II 至 IV 款条件在其中从事活动的公司的活动
  • 使用情况须以事实证明(合同、营业额、使用记录):虚设的活动会招致税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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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计算、申报与缴纳

税额等于税基的 20%。规则因公司所在地不同而有所区别。

  • 法国公司:按公司所得税规则申报,并附上详细说明税基计算的附表;最迟于公司所得税清缴日主动缴纳,即 2026 年 12 月 31 日结束的会计年度为 2027 年 5 月 15 日
  • 该税不得在公司所得税税基中扣除(第 IX 款)
  • 境外公司:由法国税务居民自然人在会计年度结束次年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按持股比例申报;在境外缴纳的类似税款可抵免(第 VI 款),并适用收入 75% 的封顶机制(第 X 款)
  • 示例:资产 3000 万欧元的控股公司(证券 1800 万、游艇 800 万、珠宝 300 万、酒窖 100 万欧元),被动收入占多数,由家族控制:税基 1200 万欧元,税额每年 240 万欧元
  • 示例:资产 600 万欧元的控股公司,无贷款持有一套由股东免费居住、价值 200 万欧元的公寓及一辆价值 50 万欧元的乘用车:税额每年 50 万欧元;如资产总额为 490 万欧元,则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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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的重组:四种途径

没有任何途径在税务上是中性的:每一种都须先测算再实施。

条件于会计年度结束时判断:时间紧迫

对于 12 月 31 日结账的公司,2026 年 12 月 31 日的状况决定首次纳税。任何重组都必须基于真实理由:税务机关可援引滥用法律程序(法国税务程序法典第 L. 64 条和第 L. 64 A 条),且该条文本身也设有反避税规定。仓促的重组可能比该税代价更高。

四种途径的权衡

1. 将资产移出公司

将资产出售或分配给股东,可使其在下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脱离税基,其他条件仍须在每次结账时判断。成本是即时的:公司须就增值缴纳公司所得税,股东须就所获分配纳税(2026 年统一税率为 31.4%)。对于住房,还会失去第 975 条第 VII 款的 IFI 免税。这一次性成本应与每年 20% 的税负进行比较。

2. 将资产用于真实经营

以商业方式出租的游艇、在向公众开放的场所展示的珠宝、按市场租金出租给第三方的住房,按其使用比例脱离税基。该活动必须真实、具有商业合理性并有据可查。

3. 调整控制权或收入性质

50% 的门槛合并计算近亲属:将股份赠与子女并不能脱离适用范围。只有股权结构或业务的真实变化(经营收入成为多数)才会改变分析结论。赠与虚有权对传承仍有意义,但对该税无效。

4. 分立、解散或迁移

将奢侈性资产隔离到单独的结构中、清算已无存续目的的公司,或将结构及家庭迁出法国,都是较重大的选择。如控股公司所在地仍在法国,仅负责人一人离开并不足够:纳税人是公司本身。关于瑞士方案,请参阅将控股公司迁至日内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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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François Ouairy

François Ouairy 律师为巴黎律师公会注册的合伙人律师,为家族及其顾问依据第 235 ter C 条审查财富控股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时核查适用条件、评估资产价值、测算退出方案、实施方案,并在必要时于税务稽查或合宪性审查中提供辩护。本所获评 Best Lawyers 2026。

  • 第 235 ter C 条
  • 财富控股公司
  • 重组
  • IFI 与第 975 条第 VII 款
  • 税务稽查与诉讼
  • 本所获评 Best Lawyers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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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示意图

法国税法典第 235 ter C 条所设税种的适用条件、税基与生效时间。

法国财富控股公司税(第 235 ter C 条)示意图:适用公司、应税奢侈性资产、20% 税率
法国财富控股公司税(第 235 ter C 条):适用公司、奢侈性资产税基、20% 年税率。BENSAID Avoca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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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富控股公司税的常见问题

法国税法典第 235 ter C 条规定了什么?

该条对某些未用于工业、商业、手工业、农业或自由职业活动的资产(游艇、航空器、车辆、珠宝及贵金属、葡萄酒及烈酒、赛马、狩猎及捕鱼资产、股东保留自用的住房)按市场价值每年征收 20% 的税,前提是这些资产由资产不低于 500 万欧元、由自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不低于 50%、且被动收入超过收入 50% 的公司持有。该条源自 2026 年 2 月 19 日第 2026-103 号法律第 7 条。

该税从何时开始缴纳?

适用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后结束的会计年度。对于 12 月 31 日结账的法国公司,该税随公司所得税申报,最迟于 2027 年 5 月 15 日缴纳。2026 年 6 月 30 日结束的会计年度不适用;2027 年 6 月 30 日结束的会计年度将适用。

2027 年财政法草案是否修改控股公司税?

否。按 2026 年 10 月 1 日提交的版本(第 3210 号),草案未包含任何有关第 235 ter C 条的规定。议会审议期间仍可能提出修正案;本页将在每个阶段更新。不过,草案修改了在传承控股公司股份时适用的出资后出售制度(第 150-0 B ter 条)。

控股公司持有的艺术品是否应税?

原则上不应税。第 235 ter C 条第 II 款的清单并未将艺术品和收藏品本身列为征税对象。但按其性质属于珠宝或贵金属的物品(例如古董珠宝、黄金器皿)仍应税,在向公众或员工开放的场所展示的除外。艺术品还计入 500 万欧元的资产总额门槛。

境外控股公司是否受影响?

是,前提是其缴纳与公司所得税同等的税种或为资合公司,且其控制股东为法国税务居民。此时,由法国税务居民自然人就其持股中代表应税资产的部分纳税,境外类似税款可抵免,并适用收入 75% 的封顶。如纳税人证明选择该所在地及持有股份的主要目的并非规避法国税法,则无需纳税。

将控股公司股份赠与子女能否避税?

一般不能。就 50% 门槛而言,自然人、其配偶或伴侣、直系尊亲属、直系卑亲属、兄弟姐妹视为同一人:赠与后其权利仍合并计算。赠与对传承规划仍有意义。

该税能否在公司所得税中扣除?

不能。第 235 ter C 条第 IX 款明确排除其在公司所得税税基中的扣除。

能否向宪法委员会质疑该税?

宪法委员会在审查 2026 年财政法时指出,第 7 条的通过程序符合宪法,但未对其进行实质审查(2026 年 2 月 19 日第 2026-901 DC 号裁决)。因此,可在争议过程中提出合宪性优先问题,特别是就公共负担平等原则。该问题本身不导致暂停申报和缴税义务。

Cité par

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审查您的控股公司

请提供公司结构(章程、股权、资产负债表、所持资产清单及其用途):本所将核查是否适用该税、测算税额并比较各退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