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制度 — 标准实际制 vs 简化制

CA3 还是 CA12
您的企业适用哪种制度?

增值税简化申报制度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废止(2025 年财政法第 38 条,自该日废止法国税法典第 302 septies A 条)。在此之前,在 CA3(标准实际制,按月或按季提交增值税申报,法国税法典第 287 条)与 CA12(简化征税制,年度申报加预缴款)之间的选择,取决于您的营业额以及应缴增值税的金额。2026 年度确定的门槛:营业额不超过 945,000 欧元(销售、餐饮、提供住宿)或不超过 286,000 欧元(其他经营活动);该门槛的基准值由《商品与服务税收法典》第 L. 162-4 条与第 L. 162-5 条规定,并经 2026 年 1 月 27 日部令(JORF 第 0023 号)更新。上一年度应缴增值税一旦超过 15,000 欧元,即须恢复按月申报(法国税法典第 287 条第 3 bis 款)。

巴黎 · 日内瓦 · 马赛 · 戛纳 · 里斯本
— 摘要
CA3(标准实际制)
按月申报(年度增值税低于 4,000 欧元可按季申报),法国税法典第 287 条
CA12(简化制)
年度申报 + 2 次预缴款(7 月/12 月),《商品与服务税收法典》第 L. 162-1 条及以下
制度终止
增值税简化制度于 2027 年 1 月 1 日废止(2025 年财政法第 38 条)
2026 年 RSI 门槛
营业额 ≤ 945,000 欧元(销售/住宿)/ 286,000 欧元(其他经营活动);上一年度应缴增值税 ≤ 15,000 欧元(法国税法典第 287 条第 3 bis 款)
申报表
3310-CA3(按月/按季)/ 3517-S-CA12(年度)/ 3514(预缴款)
门槛依据
2026 年 1 月 27 日部令(JORF 第 0023 号,JORFTEXT000053407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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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的选择取决于营业额与增值税波动性的组合

简化制(CA12)以其表面上的简便颇具吸引力:每年一次申报,加上按上一年度增值税计算的两次预缴款。但这种简便是有代价的:预缴款并不贴合当年的实际现金流。处于增长期的企业缴纳的预缴款偏低(随后在 CA12 上补缴较高余额);处于下行期的企业缴纳的预缴款偏高(多缴部分需事后收回)。

标准实际制(CA3)的节奏更为严格:按月申报(年度增值税低于 4,000 欧元可按季申报),并以实时数据精确计算。行政负担较重,但现金流与经营同步。对于存在经常性增值税留抵的企业(进项税额高、出口业务多),按月提交 CA3 可加快退税。

本所的观点:CA12 适合经营稳定的微型企业;按月申报的 CA3 适合任何设有内部财务部门或有固定会计师的规范化企业。2026 年 RSI 门槛(销售/住宿 945,000 欧元、其他服务 286,000 欧元)范围较宽,但选择标准实际制虽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开放,却具有长期约束力:该选择的效力持续至其生效之年之后第二个公历年度结束,此后按每两个公历年度默示续期(《商品与服务税收法典》第 D. 162-10 条至第 D. 162-1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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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实务权衡案例

年营业额 28 万欧元的电商:提前转入 CA3

一家年营业额 280,000 欧元的电商企业,已适用 RSI 三年。增长势头强劲:预计 N+1 年达 320,000 欧元。由于其经营活动属于有形货物销售,适用的是 945,000 欧元门槛,而非仅适用于其他经营活动的 286,000 欧元门槛(《商品与服务税收法典》第 L. 162-4 条第 1° 项和第 2° 项,以及第 A. 162-7 条):因此即便持续增长,简化制度仍然可用。真正的权衡在别处——在于应缴增值税的金额,超过 15,000 欧元即须按月申报(法国税法典第 287 条第 3 bis 款),以及经常性的进项税留抵。策略:自 N+1 年 1 月 1 日起选择 mini-réel,主动转入按月申报的 CA3,加快库存采购进项税额的退还。现金流收益:全年约 18,000 欧元(进项税额逐月抵扣,而非全年摊匀)。

年营业额 22 万欧元的咨询公司:被动退出简化制度

一家由 3 名顾问组成的公司,年营业额稳定在 220,000 欧元,年度增值税约 28,000 欧元。超过 RSI 增值税门槛(15,000 欧元),依法自动强制转入标准实际制。此时申报为按月(法国税法典第 287 条第 3 bis 款):按公历季度申报以年度应缴税额低于 4,000 欧元为前提(法国税法典第 287 条第 2 款),本案并不具备该条件。策略:提前组织这一转换——建立按月的会计产出计划、计提现金流准备、复核抵扣权——而不是在年中被动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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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对比

适用门槛

RSI / CA12:上一年度营业额不超过 945,000 欧元(销售、餐饮、提供住宿)或 286,000 欧元(其他经营活动),且上一年度应缴增值税不超过 15,000 欧元标准实际制 / CA3:超过上述门槛,或经选择适用。法律依据:《商品与服务税收法典》第 L. 162-4 条与第 L. 162-5 条(门槛以 2020-2022 年基准值表示,每三年更新一次)及法国税法典第 287 条第 3 bis 款;具体金额由 2026 年 1 月 27 日部令仅就 2026 一年确定,该年为本制度适用的最后一年。

申报频率与时间表

CA3:按月申报(截止日为次月 15 日至 24 日之间,视主管税务所而定);年度增值税低于 4,000 欧元可按季申报。CA12:年度申报(截止日为 N+1 年 5 月的第 2 个工作日),另加两次预缴款:7 月 15 日(55%)和 12 月 15 日(40%)。

现金流与抵扣权

CA3:进项税额逐月抵扣;增值税留抵可每月申请退还(每月 760 欧元以上,或每年 150 欧元以上)。CA12:进项税额在全年摊匀;仅在年末通过 CA12 申请退还。对于存在经常性留抵的企业,CA3 在现金流方面明显更为有利。

RSI 自动退出

这是两种常被混淆的不同机制。如果上一年度应缴增值税超过 15,000 欧元,即使营业额仍低于门槛,申报也将变为按月(法国税法典第 287 条第 3 bis 款)。如果营业额在年度中途突破上调门槛(销售、餐饮、住宿 1,040,000 欧元;其他经营活动 323,000 欧元),则《商品与服务税收法典》第 L. 162-5 条规定的条件不再满足,该制度无需等到次年即告终止。两种情形都应提前准备过渡:对现金流有即时影响。

Mini-réel:低于 RSI 门槛时选择 CA3

符合 RSI 条件的企业可以选择适用标准实际制,按月提交 CA3(《商品与服务税收法典》第 D. 162-10 条至第 D. 162-12 条)。该选择的效力持续至其生效之年之后第二个公历年度结束——自 N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持续至 N+2 年 12 月 31 日——此后按每两个公历年度默示续期。适用于存在经常性增值税留抵的情形,或用于将增值税申报与其他会计义务保持一致。退出并不自由:须最迟于续期前一年的 1 月 31 日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拒绝续期(第 D. 162-12 条)。

共同适用的处罚

CA3 与 CA12 适用相同的处罚(法国税法典第 1727、1728、1729 条):滞纳利息每月 0.20%,未申报加征 10%,经催告后升至 40%,存在隐匿经营或欺诈手段的升至 80%。在任何税务稽查启动之前主动补正的,处罚仅限于滞纳利息。

— 交互式对比表

一键对比各增值税制度

按制度筛选:2026 年度确定的门槛(2026 年 1 月 27 日部令)、申报表、申报频率、处罚。与 /declaration-tva/ 专题页的模拟器一致。

依据:法国税法典第 287 条(CA3)、第 302 septies A 条(RSI/CA12)、第 293 B 条(起征点豁免)、第 1727-1729 条(处罚),以及 2026 年 1 月 27 日部令(JORF)。

— 常见问题

CA3 还是 CA12:我应当填报哪一份?

应根据两项标准以排除法确定。(1)经营类型与营业额:如果营业额保持在 945,000 欧元(销售、餐饮、提供住宿)或 286,000 欧元(其他服务)以下,即符合简化制条件,填报年度 CA12。超过该门槛,则须按月提交 CA3(年度增值税低于 4,000 欧元可按季)。(2)年度增值税上限:即使营业额低于门槛,一旦年度增值税超过 15,000 欧元,即自动转入 CA3。实务上:经营稳定、无经常性留抵的微型企业适用 CA12;任何规范化企业适用 CA3,存在经常性增值税留抵时更是如此(通过 mini-réel 选择,可在低于 RSI 门槛的情况下继续适用 CA3 ——《商品与服务税收法典》第 D. 162-10 条至第 D. 162-12 条)。

如何从 RSI 转入标准实际制?

有两条途径。(1)自动转换,包含两种不同机制。如果当年营业额突破上调门槛——1,040,000 欧元(销售、餐饮、住宿)或 323,000 欧元(其他经营活动)——简化制度自该同一年度的 1 月 1 日起停止适用(《商品与服务税收法典》第 D. 162-8 条第 2° 项):退出具有溯及效力,并不等到次年。如果上一年度应缴增值税超过 15,000 欧元,则申报变为按月(法国税法典第 287 条第 3 bis 款)。(2)Mini-réel 选择(《商品与服务税收法典》第 D. 162-10 条至第 D. 162-12 条):自愿选择标准实际制,以挂号回执信函通知企业税务局。其效力持续至生效之年之后第二个公历年度结束,此后按每两个公历年度默示续期(第 D. 162-12 条)。若在最后一个已开启会计年度的申报截止日之前提出,则自当年 1 月 1 日生效;否则自次年 1 月 1 日生效。

2026 年门槛是按年调整还是跨年度适用?

2026 年 1 月 27 日部令(JORF 第 0023 号)仅就 2026 一年确定 RSI 门槛,而非确定三年期间的门槛:CIBS 第 A. 162-7 条列明的是「2026 年度」适用的金额,该条本身亦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停止生效。自《商品与服务税收法典》(CIBS)创设以来,这些门槛依据 CIBS 第 L.162-4 条按通货膨胀率调整,并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千欧元。需注意:简化制度的废止已成定局——其依据是 2025 年财政法第 38 条,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RSI 预缴款的确切时间表是什么?

每年两次半年度预缴款(法国税法典第 287 条第 3 款):7 月 15 日(基准增值税的 55%,即上一年度应缴增值税)和 12 月 15 日(40%)。余额通过 CA12 结算,CA12 最迟须于 N+1 年 5 月的第 2 个工作日提交。基准增值税低于 1,000 欧元的,免于预缴。

低于 RSI 门槛时,能否选择按月提交 CA3?

可以。这就是 mini-réel 选择(《商品与服务税收法典》第 D. 162-10 条至第 D. 162-12 条)。适用于存在经常性增值税留抵的企业(出口、大额采购),用于将增值税与其他义务(DEB、DES)保持一致,或获得更精确的现金流管理。其约束力持续至生效之年之后第二个公历年度结束,此后按每两个公历年度默示续期。终止该选择须最迟于续期前一年的 1 月 31 日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拒绝续期(第 D. 162-12 条):这一期限须提前近一年准备。

与增值税起征点豁免有何区别?

起征点豁免(法国税法典第 293 B 条)是一项独立制度,门槛低于 RSI:N-1 年不超过 85,000 欧元(营业总额)/ 37,500 欧元(服务),当年不超过 93,500 欧元 / 41,250 欧元。适用豁免时,不收取增值税,也不享有抵扣权。超过门槛后,视营业额转入 RSI 或标准实际制。豁免制度下无需提交任何 CA3 或 CA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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