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成为非居民:超越183天的误区
法国国内法在税法第4B条中确定税务住所,采用择一标准:在法国拥有住所或主要居所、在法国从事职业活动,或在法国拥有经济利益中心。单一标准即足以将某人与法国相联系。 183天的误区值得澄清。该门槛并非国内法标准:主要居所指在法国停留的时间多于任何其他国家,而非跨过一个183天的计数器。183天规则仅在协定项下、针对工资薪金时才起作用。因此,一名主要收入来自法国公司的旅居者,即便大部分时间生活在迪拜,也可能仅因经济利益中心一项而仍为法国税务居民。 因此,住所的转移必须真实且可证明:住所迁移、活动搬迁、账户与实质存在于当地。自动信息交换使虚构居民身份很快即可被发现。本所在离境前即构建证据档案,巴黎与日内瓦均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