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财富税:境外房产同样计入
法国居民就其全球不动产纳税,不因所在地不同而区别对待。
- 税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全部不动产及不动产权利,包括法国境内与境外(税法典第 964 条及以下)
- 1 月 1 日应税净值 130 万欧元的起征点,在“非生产性财富税”方案未获通过后,由 2026 年财政法予以维持
- 累进税率 0.5 % 至 1.5 %;一旦跨过 130 万欧元起征点,首档税率自 80 万欧元起适用
- 随所得税申报表一并提交 2042-IFI 表;在适用协定允许的情形下,可抵免境外已缴的财富税
- 第二住宅不享受任何减免:30 % 的减免仅适用于主要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