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核查
税务机关常用的一种程序:无须事先通知纳税人,即对文件进行批判性分析。
- 审查申报(企业与个人)
- 与税务机关所掌握数据的一致性
- 可能咨询第三方机构(URSSAF、保险公司、公证人)
- 突袭性:无事先告知
- 如发现不一致:先要求说明,再发出调整通知(第 2120-SD 号表格)
- 历来其保障少于会计核查或个人税务状况审查
在复杂的税务领域,税务稽查常令人心生疑虑与不安。正是在这些时刻,税务律师的专业与经验方显其全部价值。税务律师带来显著的附加价值,尤其体现在与税务机关建设性沟通的能力上。
本所团队重视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以求为稽查争取尽可能有利的结果。我们亦援引恰当的法律论据,以规避税务稽查中的程序陷阱:受稽查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宪章的可对抗性(法国税收程序法典第 L. 10 条)、对既有保障的尊重、对程序违规的质疑。
本所刻意只承接有限数量的案件,以确保合伙人对每一案件的直接参与,并在任何委托之前系统评估介入的适当性。税务稽查的抗辩自首次通知起即着手构建。
税务机关常用的一种程序:无须事先通知纳税人,即对文件进行批判性分析。
由第 3927-SD 号核查通知启动的规范程序:涉及年度、时间表、受审查的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工资税等)。
针对个人的深入税务稽查:分析收入、财产及其与生活水平的一致性。
一种远程核查方式:DGFIP 无须前往经营场所即分析会计账簿。适用范围自小微企业至大型上市公司(微型企业主除外)。
三条介入路径,以保护纳税人的权利并争取有利结果。
税务律师的专业在与稽查员的往来中,尤其在会谈中,具有决定性作用。税务人员可使用会谈中收集的信息。税务律师在确保纳税人保障得到尊重、质疑程序违规以及与税务机关协商方面发挥关键作用,从而降低不当补税的风险。
准备对税务机关要求的答复,稳固既有立场,对文件进行预防性审核。预判稽查员的问题,以规避程序陷阱。
出席与稽查员的所有会谈。作出恰当的法律论证,援引权利与义务宪章(第 L. 10 条 LPF),并尽可能通过协商争取有利结果。
答复调整通知、提起层级申诉、提请省级委员会审议,其后视税种向行政法院(TA、CAA、行政最高法院)或普通法院提起争议诉讼。
François Ouairy 律师,巴黎办公室主管合伙人,在税务稽查的各个阶段协助个人及企业:书面核查、会计核查、个人税务状况审查、远程会计核查,以及在法院进行的争议诉讼阶段。获 Best Lawyers® 2026 税法领域评选,并获 Leaders League 认可。
书面核查不事先告知,也不与纳税人直接接触:税务机关在内部分析申报。会计核查则先有核查通知(3927-SD),遵循带会谈的规范化程序,并提供额外保障(可对抗的纳税人宪章)。
自收到税务机关的首份文书起:核查通知、调整通知、要求作出解释。抗辩须提前构建。介入过迟会压缩回旋空间,尤其在程序问题上。
可以。受国家委派的税务人员可使用会谈中收集的信息。税务律师的陪同对把控往来并在整个程序中保护企业至关重要。
这是依税收程序法典第 L. 10 条可对抗税务机关的文件。它完整呈现程序中授予纳税人的各项保障。税务律师将依该宪章质疑任何违规,此举可能导致程序无效。
在收到 FEC(会计分录文件)后,税务机关有 6 个月分析会计账簿。在此期间企业可能被要求作出说明。
纳税人享有答复期限(一般为 30 日,可延长至 60 日)。税务律师撰写论证充分的答复,其后可提起层级申诉或提请省级委员会审议。若不果,案件将进入争议诉讼,视税种向行政法院(直接税)或普通法院(登记税、不动产财富税)提起。
© BENSAID Avocats — 本网站发布的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法国税收程序法典(LPF)第 L. 10、L. 16、L. 47 条及其后各条。法国税法典。编辑更新:2026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