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工程
该承诺涉及的是能够形成税法意义上新建不动产的工程:
- 在空地上新建不动产
- 对既有不动产加层——此时免税额与新增的建筑面积成比例
- 对旧有不动产的翻新至全新状态,前提是工程使其构成法国税法典第 257 条意义上的新建不动产
- 完成一幢未完工的新建不动产
建造承诺(法国税法典第 1594-0 G 条 A 款)允许取得不动产的增值税纳税人,以125 欧元的固定税取代比例征收的不动产转让税(DMTO)——2026 年在大多数省份为价款的 6.32%,该税率适用至 2028 年 3 月 31 日;对价是须在取得后四年内建成一幢新建不动产,或完成一幢未完工的不动产。在一项 40 万欧元的交易中,节省的金额超过 2.5 万欧元。该机制在开发项目和重度翻新项目的融资中居于核心地位。
当增值税纳税人取得不动产,并在契据中承诺实施工程以建成一幢新建不动产,或完成一幢未完工的不动产时,该项取得无需缴纳比例征收的转让税,仅承担 125 欧元的固定税(法国税法典第 1594-0 G 条 A 款)。
其意义绝非象征性的。自 2025 年财政法提高税率以来,在将税率提高至 5% 的省份(几乎所有省份),对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8 年 3 月 31 日之间订立的契据和协议,转让税达到价款的 6.32%,其余省份为 5.81%。对于一项用于开发项目的 40 万欧元取得,建造承诺意味着约 2.5 万欧元的节省,可用于工程的融资安排。该测算适用于按普通法税率征税的取得(出让人非纳税人、不动产完工已逾五年,或适用差额增值税)。若取得本身按全额价款缴纳增值税(自纳税人处取得的可建设用地、新建不动产),则在没有承诺的情况下税率仅为 0.715%(法国税法典第 1594 F quinquies 条 A 款),节省也仅限于这一部分。
其对价是一项确定的承诺:在取得后四年内完成工程。承诺的履行,通过在完工之月内提交第 940-SD 号特别申报表(适用于产生自供应的交易)加以证明;其他情形下,则通过向市政厅提交工程完工及合规申报加以证明。未能履行的,税款自期限届满之次月起应予缴纳,并加收实务上自取得之日起算的滞纳利息。因此,一切都取决于签署之前:工程的定性、期限的测算以及条款的起草。
该承诺涉及的是能够形成税法意义上新建不动产的工程:
免税仅限于建造所必需的土地:
买受人在期限届满前证明工程已经实施的,承诺视为已履行:
四年期限可以延长一年,并可续展:
承诺的全部安全性都取决于这一定性(法国税法典第 257 条第 I 款第 2 项第 2°)。就增值税而言,不动产竣工未逾五年,且系新建、加层,或经工程使以下要素之一恢复至全新状态的,即为新建不动产。
使大部分基础,或决定建筑物抗力与刚度的基础以外的大部分构件,或大部分外立面实体(单纯的外墙翻新除外)恢复至全新状态。
使六项二次结构要素中每一项的至少三分之二恢复至全新状态:非承重楼板、外门窗、内隔墙、卫生与给排水设施、电气设施、供暖(供暖仅就法国本土实施的项目予以考虑)。当全部楼板均为承重楼板,且工程不适用第 279-0 bis 条的增值税优惠税率时,税务机关认可就建造承诺而言仅考虑其余五项要素(BOI-ENR-DMTOI-10-40, § 230)。
在重度翻新中,该定性须逐项根据报价单和工程量清单加以判断——正是它决定了建造承诺是否可行。未能达到上述标准的项目,更适合采用转售承诺(土地公示税 0.715%,期限 5 年)。
本所每日处理运用建造承诺的不动产交易结构设计:工程税务可行性的取得前分析、与公证人协作起草承诺条款、期限的跟踪与延期申请的办理,以及承诺替代与承诺承接的安全性保障。
当税务机关提出质疑时——新建不动产的定性遭到否定、期限已经届满、完工证明材料被认为不足——本所在税务稽查阶段及诉讼阶段为纳税人提供抗辩。
本所以其不动产增值税与不动产税务实务见长(在 Leaders League 享有很高知名度,并入选 Best Lawyers 2026 税法榜单),并经常在实务界期刊(Defrénois、Lextenso)上就这些问题发表文章。
任何以纳税人身份行事的增值税纳税人:开发商、不动产交易商、不动产公司、项目公司。该承诺须在取得契据中作出。非纳税人的私人无法享受该制度。
比例征收的转让税——2026 年在大多数省份为价款的 6.32%,该税率适用于 2028 年 3 月 31 日之前订立的契据和协议——被 125 欧元的固定税所取代。在一项 40 万欧元的取得中,节省的金额约为 2.5 万欧元;在 200 万欧元的取得中,则超过 12.5 万欧元。该收益以取得按普通法税率征税为前提:若取得本身按全额价款缴纳增值税,则在没有承诺的情况下税率仅为 0.715%,节省的意义便十分有限。
原本免除的转让税自期限届满之次月起应予缴纳,并加收滞纳利息;该利息在实务上自取得之日起算,而非自四年期限届满时起算。因此,提前安排至关重要:最迟在期限届满后一个月内申请延期一年并可续展;替代为转售承诺,仅在初始承诺作出后五年内可行,且溯及至该日期(因此转售须在取得的五周年之前完成,代价是 0.715% 的税款及滞纳利息);或者在转售时由次级买受人承接该承诺。
不能就同一课税基础并用,但二者可以先后衔接:转售承诺可以在到期之前被建造承诺取代,反之亦然,但须满足相关条件。自 2010 年 3 月 9 日的法律以来,该替代通过以挂号信并附回执向税务部门提交声明的方式进行,新的承诺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四年期限亦自该日起算(法国税法典第 1594-0 G 条 A 款 II;法国税法典附件三第 266 bis 条第 V 款)。此前的判例(Cass. com., 13 déc. 2011, n° 11-11.951)认可通过补充契据进行替代,条件是替代发生在转售期限届满之前:这一期限要求依然适用。当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变化时,这是一项宝贵的工具。
通常的做法是在契据中载明。不过,税务机关认可遗漏的承诺可以通过向登记部门提交的补充契据作出(BOI-ENR-DMTOI-10-40, § 270);此时已缴纳的税款可经申请退还,退还申请须在法国税收程序法典第 R* 196-1 条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实务上至缴纳税款年度之后第二年的 12 月 31 日)。但四年期限仍自取得之日起算。由于条件严格,须逐案分析。
使不动产成为新建不动产的四种途径,以及适用于主体结构与二次结构的各项标准。附综合图示。
Voir la page 支柱页面土地公示税降至 0.715%,对价是在 5 年内转售(法国税法典第 1115 条)——不动产交易商的另一项承诺。
Voir la page 灵活机制项目发生变化时在两种承诺之间切换,而不丧失制度利益。
Voir la page 程序延长一年并可续展的申请:形式、期限、默示同意。
Voir la page 费用测算费用的四个组成部分,以及比较三种取得方案的测算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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