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拉山区和巴塞尔的雇员
居住在杜省、上莱茵省或贝尔福地区,在纳沙泰尔、汝拉州或巴塞尔工作:适用 1983 年协议。
如果其在伯尔尼、索洛图恩、巴塞尔城市、巴塞尔乡村、沃州、瓦莱、纳沙泰尔或汝拉州工作,并且原则上每天返回法国,则依 1983 年 4 月 11 日协议,其工资仅在法国征税;作为对价,法国向瑞士支付这些跨境工作者工资总额的 4.5%。其须每年向雇主提交法国税务居民证明,以免被瑞士源泉扣税。
如果其在日内瓦州工作,则该协议不适用:依 1966 年协定第 17 条,工资在瑞士征税,并在源头扣缴。该工资还须在法国申报,法国给予等于相应法国税款的抵免:工资不会被征税两次,但会提高适用于家庭其他所得的税率。
1983 年 4 月 11 日法瑞关于跨境工作者报酬征税的协议第 1 至 3 条;1966 年 9 月 9 日协定(经修订)第 17 条和第 25 条,文本载于 impots.gouv.fr。
不在 1983 年协议之内。日内瓦州没有加入该协议。因此,在日内瓦受雇的法国居民的工资适用协定第 17 条:在瑞士征税,由雇主在源头扣缴。每日返回条件和 45 天过夜上限在此不适用。
在法国计入。日内瓦工资计入法国应税所得。法国给予等于该工资对应法国税款的抵免(第 25 条 A 款第 1 项 a 目),前提是该工资已在瑞士纳税,税务机关会依据工资证明或扣税证明加以核实。实际上,日内瓦工资不会被征税两次,但会提高适用于家庭其他所得的税率,例如租金收入或配偶在法国取得的工资。
在法国工作的天数。为日内瓦雇主在法国实际工作的天数,原则上在法国征税。远程办公现适用专门规则(见下文);在法国或第三国的临时出差与远程办公一并计算。
人们常把跨境工作者视为一类人。从税务角度看,实际上有两类。适用 1983 年协议的跨境工作者仅在居民国纳税,前提是原则上每天回家并按时提交证明。在日内瓦工作的跨境工作者适用协定的一般规则:在瑞士纳税,法国只是将其工资计入税率计算。
代价高昂的错误很少源于规则本身,而是来自逾期提交的证明、在工作地附近租用的单间公寓、计算有误的出差或远程办公天数,或遗漏了日内瓦工资的法国申报表。每一种情况都可能导致整年失去该制度,或造成双重征税。
居住在杜省、上莱茵省或贝尔福地区,在纳沙泰尔、汝拉州或巴塞尔工作:适用 1983 年协议。
居住在安省或上萨瓦省,在洛桑、尼翁或沙布莱地区工作:同一协议,同样的每日返回条件。
瑞士源泉课税、法国申报并计入税率:最常被误解的制度。
每周在法国远程办公一到两天:40% 以内没有影响,但出差须精确计算。
在外过夜和在第三国出差:须关注年度上限,以保留跨境身份。
公职报酬、董事费和艺术家报酬不适用跨境协议。
如果您满足 1983 年协议的条件,仅在法国纳税:雇主设在沃州,原则上每天回家,每年在外过夜不超过 45 天,并在 1 月 1 日前向雇主提交居民证明。届时雇主不进行源泉扣缴。
因为法国作为居民国,将该工资计入您的应税所得,再以等于相应法国税款的抵免予以抵消。因此日内瓦工资不会被征税两次,但会计入适用于您及家庭其他所得的税率。遗漏申报将面临补税和罚款。
瑞士雇主须进行源泉扣缴,而法国则以跨境工作者身份对您征税。法国最高行政法院明确,逾期并不将征税权转移给瑞士(2021 年 11 月 29 日意见,第 456995 号):如您满足实质条件,仍仅在法国纳税,并须按州税务机关的程序和期限申请更正或退还扣缴税款。遇有困难时,仍可启动协定的相互协商程序。
五天中的两天即工作时间的 40%,恰好是 2022 年 12 月 22 日相互协商协议允许的上限。超过该上限,或再加上超出限度的在法国出差,当年可能失去跨境制度。必须逐日精确计算。
在工作国独占使用住房,推定您不是跨境工作者。该推定可以反驳:您可以证明自己原则上每天回家,且每年在外过夜不超过 45 天。请保留证据。
瑞士雇主代扣的普通职业养老金缴费可以扣除,强制性瑞士社会保险缴费也可以扣除。补缴(回购)仅就其法定强制部分、凭基金证明并在 2047-SUISSE 附表规定的限额内扣除。第三支柱和离职时支付的资本须单独分析;我们在法瑞税收协定页面中有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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