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企业 — 24万欧元补征降为零
建筑工程企业(二级承包商),营业额800万欧元,核查涵盖3个财务年度。税务机关就层层分包(法国税法典 art. 283, 2 nonies)认定未做反向征收,并通知补征24万欧元 + 利息 + 40%加征。本所策略:(1) 在分包商100%可抵扣的情形下,论证反向征收的经济中性;(2) 依据业务发生时现行有效的BOI-TVA-DECLA-10-10-20解释,证明善意;(3) 在补正建议之前主动启动自行更正。结果:与检查员交涉并经层级申诉后,补征被全额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