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0 万欧元酒店不动产公司:实行部门划分,3 年内收回增值税 48 万欧元
一家不动产公司持有 6 家酒店(营业额 1,200 万欧元,适用 10% 增值税)和 4 栋住宅楼(营业额 350 万欧元,免税),历史上未进行部门划分,整体系数约为 0.77。内部审计发现,其 2022 至 2024 年间的酒店大型装修工程(进项增值税约 1,200 万欧元)存在抵扣权损失。本所的策略:(1)实施追溯性部门划分 — 该划分依法当然适用,无须税务机关批准,但须在十五日内向其申报(法国税法典附件四第 40 条第 2 款);(2)按部门(应税酒店 / 免税住宅 / 一般费用)重建各项支出的会计归属;(3)对酒店工程的增值税实现全额抵扣(原按 77% 抵扣,现为 100%),差额为 23% x 240 万欧元,约 55 万欧元。结果:在计入(如符合条件)《税收程序法典》第 L. 208 条规定的迟延利息后,净收回 48 万欧元;该条以经申诉或经法院裁判作出减免为前提,利率为法国税法典第 1727 条规定的滞纳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