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交易商 — 法国税法典第 1115 条

转售承诺的展期:
一条狭窄的路径

与建造承诺(法国税法典第 1594-0 G, A 条)不同,法国税法典第 1115 条并未为不动产交易商规定任何法定展期机制。在协议开发区(ZAC)之外,税务机关无权延长该期限。当转售无法在 5 年的法定期限内(分套出售为 2 年)完成时,存在三条出路:一是在期限届满前以建造承诺替代转售承诺(法国税法典第 1594-0 G 条 A 款 II),该替代视为转售承诺已经履行;二是仅限于开发商在协议开发区(ZAC)内取得的不动产可享有的可续展逐年展期(法国税法典第 1594-0 G 条 A 款 IV bis);三是作为例外的不可抗力,税务行政解释本身亦予以承认(BOI-ENR-DMTOI-10-50, § 70)。

巴黎 · 日内瓦 · 马赛 · 戛纳 · 里斯本
— 摘要
适用条文
法国税法典第 1115 条:承诺期 5 年(分套出售为 2 年)
法定展期
无,仅限开发商在协议开发区(ZAC)内取得的不动产(法国税法典第 1594-0 G 条 A 款 IV bis)
ZAC 情形
由 DDFIP 批准逐年展期(法国税法典第 1594-0 G 条 A 款 IV bis;程序:附件三第 266 bis 条)
第三条路径
在期限届满前以建造承诺替代转售承诺(法国税法典第 1594-0 G 条 A 款 II)
不可抗力
税务行政解释予以承认(BOI-ENR-DMTOI-10-50, § 70):外部性、不可预见性、不可抗拒性
丧失优惠的后果
补缴税款并加收年利率 2.40% 的利息(法国税法典第 1727 条,经第 1840 G ter 条第 I 款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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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上的不对称:转售与建造

法规在第 1115 条与第 1594-0 G, A 条两项承诺之间设置了不对称。建造承诺享有对所有人开放的可续展逐年展期(法国税法典第 1594-0 G 条 A 款 IV),须向 DDFIP 提交附理由的申请,且两个月内未作出附理由的拒绝即视为同意。第 1115 条本身不含任何展期规则:立法者仅在法国税法典第 1594-0 G 条 A 款 IV bis 中规定了转售期限的延长,且仅适用于位于协议开发区内、由负责该区域开发或配套建设的主体取得的不动产,并且不存在默示同意。

实践中,当不动产交易商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转售时,存在三条出路:一是当交易包含将产生新建不动产的工程时,在期限届满前以建造承诺替代转售承诺(法国税法典第 1594-0 G 条 A 款 II),该替代视为转售承诺已经履行;二是适用仅限于协议开发区(ZAC)内不动产的可续展逐年展期(法国税法典第 1594-0 G 条 A 款 IV bis,程序依法国税法典附件三第 266 bis 条办理);三是作为例外主张不可抗力,税务行政解释本身亦予以承认(BOI-ENR-DMTOI-10-50, § 70)。除上述情形外,税务机关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可以给予普通不动产交易商额外期限。

这种不对称要求自收购之日起即对时间表进行实务层面的把控。本所在前端为交易提供保障(架构设计、时间安排、对突发情况的书面记录),以避免事后不得不诉诸这些狭窄的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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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无法遵守时的三条出路

只有承诺替代在其条件满足时属于法定权利;其余两条途径仍属例外。将其正确组合运用,可以维护未能在原定期限内完成的交易。

一、不可抗力(行政解释与判例)

税务行政解释承认不可抗力(BOI-ENR-DMTOI-10-50, § 70),纳税人可依据税收程序法典第 L. 80 A 条援引该解释。须同时满足三项累积性条件:外部性(原因须外在于不动产交易商及其组织);不可预见性(在作出承诺之时无法预见);不可抗拒性(在整个期限内始终无法克服地不能出售)。市场下跌、无人以期望价格购买或可能出现亏损,均不构成不可抗拒性:它们只是使出售变得不那么有利,而非不可能(Cass. com., 14 sept. 2010, n° 09-15.495;CA Versailles, 24 janv. 2002, n° 1999-2214)。此外,不动产专业人士被推定有能力核查城市规划限制,这排除了不可预见性。

二、ZAC 展期(法国税法典第 1594-0 G 条 A 款 IV bis)

对于位于协议开发区内、由负责该区域开发或配套建设的主体购入的不动产,DDFIP 或 DRFIP 可以批准可续展的逐年展期(法国税法典第 1594-0 G 条 A 款 IV bis;程序依法国税法典附件三第 266 bis 条办理)。附理由的申请须以附回执的挂号信在期限届满后一个月内提交,并载明所涉不动产及相关税款金额。与建造承诺不同,税务机关的沉默不视为同意。可被接受的理由包括:因行政或技术困难导致的销售延误,以及取得整个区域全部土地所需的时间(BOI-ENR-DMTOI-10-50, § 60)。

三、以建造承诺替代转售承诺

当交易包含将产生新建不动产的工程时,购买方可以在其转售承诺期限届满前以建造承诺替代之(法国税法典第 1594-0 G 条 A 款 II;法国税法典附件三第 266 bis 条第 V 款;BOI-ENR-DMTOI-10-50, § 100)。该替代视为转售承诺已经履行;新的建造承诺自作出之日起为期四年,此后可享受第 IV 款规定的可续展逐年展期,两个月内未答复即视为默示同意。转售期限一旦届满,便不能再进行替代(Cass. com., 13 déc. 2011, n° 11-1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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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的方法

当客户临近期限时,本所分两个阶段介入。首先是策略层面:分析事实情况,确定最有可能成功的路径(在期限届满前以建造承诺替代转售承诺、ZAC 展期、不可抗力),并组建证据材料(往来函件、证明文件、勤勉措施的时间记录)。其次是代理层面:在法规允许的情形下(ZAC 展期、承诺替代)起草附理由的申请、向税务机关提交、跟进沟通,必要时提起诉讼。

本所在此类案件中积累的经验,使我们能够预判税务机关的攻击角度,并构建经得起诉讼审查的论证。

— 常见问题

申请展期前您需要了解的全部内容

转售承诺可以像建造承诺一样获得展期吗?

不能,至少不能以相同的条件获得展期。法国税法典第 1594-0 G 条 A 款 IV明文规定了建造承诺可续展的逐年展期(须在期限届满后一个月内,以附回执的挂号信向 DDFIP 提交附理由的申请;两个月内未作出附理由的拒绝即视为同意)。而规范转售承诺的法国税法典第 1115 条没有任何对应机制。当转售无法在期限内完成时,存在三条出路:一是在期限届满前以建造承诺替代转售承诺(法国税法典第 1594-0 G 条 A 款 II),该替代视为转售承诺已经履行;二是仅限于开发商在 ZAC 内取得的不动产可享有的可续展逐年展期(法国税法典第 1594-0 G 条 A 款 IV bis);三是作为例外的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税务行政解释承认不可抗力(BOI-ENR-DMTOI-10-50, § 70):购买方须证明存在外部且不可预见的情况,使其在整个期限内始终无法克服地不能出售。须同时满足三项累积性条件:(1)外部性:导致无法转售的原因必须外在于不动产交易商及其组织;(2)不可预见性:该原因在作出承诺时无法被预见;(3)不可抗拒性:在整个期限内始终无法克服地不能出售。市场下跌、无人以期望价格购买或可能出现亏损,均不构成不可抗拒性(Cass. com., 14 sept. 2010, n° 09-15.495;CA Versailles, 24 janv. 2002, n° 1999-2214)。

位于 ZAC 内的不动产如何办理展期?

法国税法典第 1594-0 G 条 A 款 IV bis规定,对于位于协议开发区内、由负责该区域开发或配套建设的主体购入的不动产,转售期限可获得可续展的逐年展期;程序依法国税法典附件三第 266 bis 条办理。展期由省级或大区级公共财政局长(DDFIP/DRFIP)批准。申请须以附回执的挂号信在期限届满后一个月内向其提交,并说明理由、载明所涉不动产及相关税款金额。与建造承诺不同,税务机关的沉默不视为同意。可被接受的理由包括:因行政或技术困难导致的销售延误,以及取得整个区域全部土地所需的时间(BOI-ENR-DMTOI-10-50, § 60)。

未获展期且逾期未转售,将面临何种处罚?

丧失优惠将导致补缴此前未征收的税款,应在承诺被打破后一个月内缴纳,并按法国税法典第 1727 条规定的滞纳利息加收(每月 0.20%,即每年 2.40%),依据为法国税法典第 1840 G ter 条第 I 款。利息自收购契据法定登记期限届满之次月首日起计算(BOI-ENR-DMTOI-10-50, § 110;Cass. com., 6 nov. 2024, n° 23-11.616)。如税务机关进一步依据税收程序法典第 L. 64 条认定权利滥用,还将依据法国税法典第 1729 条 b 项加收 80% 的罚款(若纳税人既非主要发起人亦非主要受益人,则降为 40%)。若依据第 L. 64 A 条,则不适用该项专门罚款(BOI-CF-IOR-30-20, § 130);仅在有正当理由时可适用一般性罚款(故意违规 40%,欺诈手段 80%)。

期限临近却没有转售前景,应当怎么办?

应提前应对。三条主线:(1)立即着手留存书面记录,证明已采取的勤勉措施(有效的销售委托、商业推广、与潜在买方的往来函件),这些材料有助于主张不可抗力;(2)分析替代路径:若拟进行的工程将产生新建不动产,在转售期限届满前以建造承诺替代转售承诺(法国税法典第 1594-0 G 条 A 款 II)、部分出售、重组交易架构;(3)为可能丧失优惠的成本计提准备:按收购之日适用的税率补缴税款,并加收每月 0.20% 的滞纳利息,自契据登记期限届满之次月首日起计算,实际上几乎等于自收购之日起计算(Cass. com., 6 nov. 2024, n° 23-11.616);以五年期限计,利息约达税款的 12%。提前进行审计可以大幅降低遭受重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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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售承诺的期限即将届满?

通过保密的初步沟通,分析可行的展期途径,并在期限届满前组建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