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认的声誉
本所在财富、艺术、房地产及非居民税务领域享有声誉,惯于处理涉及重大利益的国际案件。
Bensaid Avocats 是一家享有声誉的国际税务律师事务所,为个人、企业高管及高净值家庭处理其法国与美国之间情形的法国税务部分。法国按税务居民身份征税,美国按公民身份征税:若不加以协调,风险是双重的——一方面可能双重征税,另一方面则面临沉重的申报处罚。本所负责法国一侧,并与您的美国顾问(CPA 或律师)协调配合。办公室设于巴黎与日内瓦。
法国:按税务居民身份征税——法国税务居民须就其全球收入纳税(法国税法典(CGI)第 4 A 及 4 B 条)。美国:按公民身份征税——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无论居住何处均须在美国纳税,并每年在美国提交联邦纳税申报表。
摩擦点在于:居住在法国的美国税务居民(US person)同时受两套税制约束。税收协定与税收抵免可避免双重征税,但绝不会自动适用。
美国税务居民(US person)尤其包括:美国公民(含双重国籍者,含在美国出生、幼年离开者);绿卡持有人,即使绿卡已过期,只要未正式放弃仍属此列;以及符合美国实质居留测试者。
本所负责法国一侧,与您的美国顾问协作:
根据 FATCA 协议,法国各银行会自动向美国当局报送美国税务居民的账户信息。合规是当务之急,而非可选项。
信托在美国十分常见,但在法国民法中并无对应制度,且会触发一套特殊而严厉的法国制度:受托人的申报义务(法国税法典第 1649 AB 条)、无偿转移课税(继承与赠与,第 792-0 bis 条)与每年的特别课征(sui generis,第 990 J 条),并可能纳入房地产财富税(IFI)税基。本所会梳理信托结构,识别设立人与受益人,并在任何迁居或分配之前确保其法国税务处理的稳妥。
1994 年 8 月 31 日签订(经修订)的法国/美国税收协定,按收入类别划分征税权,并通过税收抵免消除双重征税。法国一侧的敏感之处:股息预提税、证券资本利得、位于另一国的房地产收入,以及法国社会保障税(CSG、CRDS)与美国税收抵免之间的衔接。
本所在财富、艺术、房地产及非居民税务领域享有声誉,惯于处理涉及重大利益的国际案件。
两地布局,以跨境视角看待财富,熟悉多法域并存的复杂情形。
本所负责法国一侧,并与您的美国 CPA 或律师对接,形成一致的策略。
绝对保密,专属对接人,任何工作开始前先行报价。
本所处理您法国/美国情形中的法国税务部分,并就美国部分与您的美国顾问(CPA 或律师)协调。
需要。任何在法国境外持有的账户都必须随收入纳税申报一并申报,无论是否产生收入。未申报将受处罚。
您是法国税务居民,须就全球收入纳税,同时在美国一侧仍属美国税务居民。两侧须通过税收协定加以衔接。
不会。它须经申请方能适用,且对每类收入均有各自的规则。
该信托必须在法国申报,并在您迁居之前确保其法国税务处理稳妥。
本页介绍您情形的法国税务部分。美国申报义务应由在美国具备执业资格的顾问(CPA 或律师)负责,本所与其协调配合。法律依据正在核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