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居法国的英国人
居住在多尔多涅、普罗旺斯或巴黎的退休人士,领取英国国家养老金或职业养老金。
2008 年 6 月 19 日在伦敦签署、自 2010 年起适用的协定,首先确定居民国(第 4 条),然后将各类所得的征税权分配给两国。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私人养老金以及大多数证券资本利得仅在居民国征税;不动产所得及不动产利得也可在不动产所在国征税。
对法国税务居民而言,英国所得计入法国税基,法国给予税收抵免(第 24 条)。对于股息、不动产利得、董事费及艺术家所得等,抵免额等于已缴英国税款,但以法国税款为限;对于其他所得,抵免额等于相应的法国税款,因此英国所得仅计入适用税率。
2008 年 6 月 19 日法英税收协定第 4、6、11 至 14、18 及 24 条,与多边公约合并的版本,载于 impots.gouv.fr。
阅读协定应结合适用该协定的裁判。前四项判决依 1968 年协定作出,其第 3 条第 1 款的措辞与 2008 年协定第 4 条第 1 款相近;最后一项涉及 2008 年协定。判决原文为法文。
2025 年 4 月 5 日之前。非住籍的英国居民可选择汇入制:其境外所得和利得仅在汇入英国时才在英国纳税。法国最高行政法院认为,这一选择并不使其丧失协定意义上的居民身份,汇入制并非免税,而是推迟至汇入时征税(最高行政法院 2012 年 7 月 27 日第 337656 号和第 337810 号判决,依 1968 年协定作出)。为避免双重不征税,第 29 条将法国给予的协定优惠限于实际在英国纳税的部分。该限制不适用于营业利润(第 7 条)和股息(第 11 条);主要针对法国来源的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证券利得和养老金。
自 2025 年 4 月 6 日起。汇入制被废除:原则上所有英国居民就其全球所得和利得在产生时纳税。此前至少连续十个纳税年度不是英国居民的新来者,可在居住的前四年内申请免除其符合条件的境外所得和利得的英国税款,无论是否汇入;提出申请将丧失所得税个人免税额和资本利得税年度免税额。2025 年 4 月 6 日之前在汇入制下产生的所得和利得,汇入时仍须纳税;一项临时机制允许以优惠税率指定这些款项:2025-2026 及 2026-2027 纳税年度为 12%,2027-2028 纳税年度为 15%。
改革之后的协定。协定未作修改。第 29 条仍适用于在汇入制下产生的款项。据我们所知,法国税务机关尚未就新的四年免税与协定的衔接作出说明,无论是第 4 条的居民定义还是第 29 条的宗旨。第 29 条针对的是仅就汇入款项征税,而新的免税并非如此,但对于因此在英国免税的法国所得,这一问题仍未定论。实践中,法国付款机构可要求提供英国税务机关的证明;按国内税率预提的税款,须在预提税特有的申诉期限内申请退还,具体期限需逐案核实。
原财富税与不动产财富税。第 29 条第 3 款曾规定,成为法国居民的英国国民,其位于法国境外的资产在五年内免缴财富税(ISF)。ISF 已于 2018 年被不动产财富税(IFI)取代,而《法国税法典》第 964 条本身规定:在此前五个日历年内未在法国设立税务住所者,直至其定居后第五年的 12 月 31 日,仅就其法国不动产资产纳税。
英国居民出售法国公寓。法国对利得征税(第 14 条第 1 款),按持有年限减免后适用 19% 的预缴税(《法国税法典》第 244 bis A 条),英国作为居民国消除双重征税。由于英国不在欧盟内,原则上须指定经认可的税务代表,但有豁免情形,尤其是售价不超过 150 000 欧元时。此外还须缴纳社会税。脱欧后,CSG 和 CRDS 的豁免不再来自欧盟协调条例,而是由《脱欧协议》和《贸易与合作协定》为以下人士保留:参加英国社会保障、为法国、英国或欧盟成员国国民或合法居民、且未参加法国强制性制度。他们仅缴纳 7.5% 的团结税;否则税率为 17.2%,这仍是不动产利得适用的税率。
数字示例。持有十年的不动产,毛利得 60 000 欧元。所得税减免:5 × 6% = 30%,税基 42 000 欧元,税款 7 980 欧元。社会税减免:5 × 1.65% = 8.25%,税基 55 050 欧元:按 7.5% 计为 4 128.75 欧元,按 17.2% 计为 9 468.60 欧元。满足参保条件在本例中价值 5 339.85 欧元;误缴 17.2% 的英国居民可在申诉期限内申请退还。
法国居民出售英国不动产。自 2015 年 4 月 6 日起,非居民须就英国住宅缴纳资本利得税;自 2019 年 4 月 6 日起,扩展至所有其他英国不动产及间接转让;即使无应纳税款,也须在 60 天内向 HMRC 申报。法国亦按不动产利得规则征税,并给予等于英国税款的抵免,但以相应法国税款为限(第 24 条第 3 款)。
2008 年协定取代了 1968 年协定,基本遵循经合组织范本: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私人养老金仅在居民国征税,股息预提税设有上限,以税收抵免消除双重征税。BEPS 多边公约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对法国生效,对协定作了补充,增加了一般反滥用条款,并允许向任一国启动相互协商程序。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英国成为第三国:法国专为欧盟设立的制度不再适用,除非脱欧相关协议予以保留。自 2025 年 4 月 6 日起,英国不再以住籍(domicile)作为征税标准。协定第 29 条原为汇入制而设,如今所针对的制度仅对过去年度仍有意义。
居住在多尔多涅、普罗旺斯或巴黎的退休人士,领取英国国家养老金或职业养老金。
雇员、高管和企业家,部分人可适用英国针对新来者的四年制度。
租金和利得在不动产所在国征税,随后在居民国征税并给予抵免。
工资在实际工作地征税,但满足三项条件的短期派遣除外。
2025 年 4 月 6 日前未汇入的所得和利得、临时汇回机制、与第 29 条的衔接。
股息、利息、不动产主导型公司、信托与合伙。
不是。经 BEPS 多边公约修订的 2008 年 6 月 19 日协定涵盖所得税和资本利得。遗产适用另一部 1963 年 6 月 21 日公约,详见本所 法英遗产税 页面。没有任何协定涵盖赠与。
仅在法国。第 18 条将因过去受雇而支付的养老金(包括社会保障养老金)保留给居民国。若 HMRC 预扣了税款,可通过 France-Individual 表格停止扣税或申请退还。只有公职养老金(例如前公务员)适用另一规则(第 19 条)。
在法国工作的天数由法国征税,因为您在法国居住并工作。在英国实际工作的天数可在英国征税,因为雇主为英国雇主,183 天例外不适用;法国随后将其计入适用税率,并给予等于相应法国税款的抵免。法英之间没有专门的远程办公协议,社会保险缴费适用其他规则。
协定仍然适用,但第 29 条将法国对法国来源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利得和养老金给予的优惠限于在英国纳税的部分。2025 年 4 月 5 日之前的年度,问题在于是否汇入;此后汇入制被废除,新来者的四年免税引出了一个法国税务机关尚未明确的问题。需要逐年分析。
租金在法国征税(第 6 条),按累进税率并适用《法国税法典》第 197 A 条为非居民规定的最低税率,除非按您全球所得计算的平均税率更低。若您满足英国社会保障参保条件,社会税为 7.5%,否则为 17.2%。英国同样对该租金征税,并就法国税款给予抵免。
有两种情形。若您在此前十年中至少六年在法国有税务住所,且您的证券超过 800 000 欧元或占某公司利润至少 50%,则离境时须就证券未实现利得缴纳《法国税法典》第 167 bis 条规定的离境税;缴税暂缓是自动适用,还是须申请并提供担保,取决于目的国是否满足该条规定的征收协助条件,英国列入税务机关就 2024 年迁出公布的名单,该名单须就迁出年度重新核实。此外,协定第 14 条第 6 款保留了法国在其国内法范围内,对在转让前六个纳税年度内曾为法国居民者的某些利得征税的权利。离境税详见本所 离境税 页面。
Aucun créneau ne vous convient ? Décrivez-nous votre situation, le cabinet vous rappel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