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odification — TVA

À compter du 1er janvier 2027, les dispositions du CGI relatives à la TVA basculent vers le Code des impositions sur les biens et services (CIBS), Livre II (ordonnance n° 2025-1247 du 17 décembre 2025, date reportée par l'ordonnance n° 2026-671 du 27 juillet 2026). Il s'agit d'une recodification à droit constant : la règle de fond reste identique, seule la numérotation évolue. Les références actuelles au CGI demeurent juridiquement valables jusqu'au 30 juin 2028 (période de transition, ordonnance n° 2025-1247, art. 46, II).

2027年财政法草案跟踪 · 截至2026年11月6日

法国2027年财政法草案:审议中的税收措施

2026年11月4日,国民议会否决了2027年财政法草案的第一部分:草案视为一读被否决;与2024年的做法相同,参议院应将受理政府提交的文本,不含议员们的修改。本页逐项跟踪与财富、传承、企业出售、跨境情形、不动产和增值税相关的条款:草案提交文本的规定、议员们在否决前作出的修改,以及如获通过将对您产生的影响。本页将在议会审议的每一阶段更新;法律颁布后,将在同一网址介绍2027年财政法。

巴黎 · 日内瓦 · 马赛 · 戛纳 · 里斯本

法国2027年财政法草案目前进展如何?

截至2026年11月6日。第3210号草案于2026年10月1日提交国民议会,自10月13日起在全体会议上辩论。2026年11月4日(星期三),国民议会否决了草案关于收入的第一部分(第9759号公开表决:赞成0票,反对458票,弃权2票)。根据国民议会议事规则第119条第三款,草案视为一读被否决:第二部分未在全体会议上审议,原定于11月17日对草案全文的表决将不再举行。截至11月6日,草案尚未提交参议院,亦未召开两院联合委员会。

对本页跟踪措施的影响:议员们自10月13日以来表决通过的全部内容(出资后出售条款的改写、现金赠与的扩展、关于Dutreil协议的条款、离境税、删除带家具出租措施)均因草案整体被否决而不再具有法律效力:这些表决不构成国民议会通过的文本,本页以「失效」一词概括。参照2024年11月(2025年预算)的先例,政府应将其提交的草案文本原样提交参议院,不含议员们的修改。对于每一项措施,本页保留提交文本(重新成为参考依据)以及议员们曾表决通过的版本(可能在参议院或新一读中被重新采纳)。目前没有任何措施获得通过或适用。

立法档案(国民议会);2026年11月4日第9759号公开表决;2026年10月30日第三次会议结束时的审议结果文本(议员们在否决前的立场);立法档案(参议院)。核实日期:2026年11月6日。

— 摘要
文本
2027年财政法草案,第3210号,2026年10月1日提交
当前阶段
2026年11月4日国民议会否决第一部分;草案视为一读被否决
下一阶段
政府提交文本提交参议院,经委员会和全体会议审议,随后召开两院联合委员会
跟踪措施
出资后出售、离境税、赠与、Dutreil、人寿保险、企业出售、不动产、增值税
状态
截至2026年11月6日:尚无措施通过;议员们的修正案已随否决而失效
文本进展

国民议会否决后的议会审议时间表

财政法的审议遵循宪法第47条规定的时间表。国民议会须在草案提交后四十日内完成一读,参议院须在受理后二十日内完成一读。如国民议会未在该期限内对草案全文进行表决,政府将其提交的文本(视情况包含经国民议会表决并经政府接受的修正案)提交参议院,参议院须在十五日内作出决定(财政法组织法第40条)。随后文本原则上进入两院联合委员会,如未达成一致,则进行新一读,并在政府要求时进行最终一读。如议会在七十日内未作出决定,「草案的规定可通过法令(ordonnance)施行」。

这些规则关系到您的决策。由于国民议会否决了第一部分,草案视为一读被否决:议员们表决通过的修正案均不应载入提交参议院的文本,该文本应为政府提交的草案。2025年预算便是如此:草案于2024年11月12日被国民议会否决后,于2024年11月21日以初始版本提交参议院(参议院档案)。议员们的立场并未因此失去意义:参议院可以采纳,政府可以将其纳入所支持的文本,国民议会也可以在新一读中予以恢复。因此,本页对每一项措施均列出提交文本(重新成为参考依据)和议员们在否决前表决通过的版本。

接下来的阶段依次为:

  • 参议院:提交草案文本,先由财政委员会审议,再提交全体会议,自受理起二十日内完成。已公布的时间表安排全体会议于11月20日至12月8日举行,12月9日对全文表决,以立法档案的确认为准。
  • 两院联合委员会就参议院文本进行审议;如未达成一致,则两院分别进行新一读,最后由国民议会进行最终一读。议员们可在这些阶段恢复其曾表决通过的措施。
  • 宪法委员会(如有人提请审查),随后颁布并在《政府公报》上公布,原则上在12月底之前。届时本页将介绍2027年财政法。
  • 如未能如期完成:如议会在七十日内未作出决定,草案的规定可通过法令施行;如预算无法及时颁布,政府可先要求对第一部分单独表决;否则,政府提交一部特别法律,授权在预算表决前继续征收现有税收(组织法第45条),2024年12月和2025年12月均采用了这一途径。
草案第5条 · 出资后出售

出资后出售:在议员改写之后,提交文本重新提交参议院

提交文本的规定,参议院将据此审议。第5条规定,控股公司股份以任何无偿方式转让(无论赠与还是继承),出资资本利得的延迟征税(法国税法典第150-0 B ter条)即告终止,并废除该条第II款(该款目前规定由控制控股公司的受赠人承接延迟征税)。所得税可在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分五年缴纳(未来的第1681 G条)。该文本、其效果及时间安排详见本所页面2027年预算:Dutreil协议得以保留,出资后出售「清除」机制终结。

议员们在否决前通过的文本(第3089号修正案及第3985号次级修正案)。该版本已随第一部分的否决而失效;本页仍予以说明,因为它可能在参议院或新一读中被重新采纳。议员们曾删除以「转让」一词全面取代「有偿转让」一词的规定,并保留第II款。取而代之的是,第I款新增的第5项规定:对作为出资对价所获股份进行赠与或手赠时,延迟征税终止,但仅限于控股公司在出资后八年内出售、回购、偿还或注销所出资股份,且出现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 出售发生在出资后三年内,且因再投资于私募股权基金(第I款第2项d目)而维持了延迟征税:延迟征税按如此再投资的所得比例终止;
  • 出售发生在出资三年以后,且所得未在第2项规定的期限和比例内再投资于经营活动或合格公司的资本(第2项a、b、c目):延迟征税按未再投资部分的比例终止。

如赠与之日再投资期限尚未届满,延迟征税将在期限届满时以赠与人名义终止。自出资以来股份价值的下降(在转让时确认)可抵减延迟征税的资本利得。保留用益权的赠与,仅按第669条表格计算的虚有权价值计入。中间交易(合并、分立、交换、适用暂缓或延迟征税制度的出资、未向股东分配的注销)不视为出售。所得税分期缴纳计划(未来的第1681 G条)将由五年延长至十年,仍须提供担保。

将带来的变化。按提交文本,作为出资对价所获股份的任何转让(无论赠与还是继承)均将使延迟征税的资本利得变为应税。在议员们的版本中,继承不再受影响(身故时延迟征税的资本利得仍如现行规定被消除),只有出售价款仍以现金、投资或基金形式存在的控股公司,其股份赠与才会触发征税。两个版本的适用日期相同:自2026年10月1日起完成的转让。

截至2026年11月6日的状态:议员们的文本已随第一部分的否决而失效;参议院将受理提交文本的第5条。范围较窄的版本可能在参议院或新一读中重新出现,但无任何保证。如您自2026年10月1日起已赠与控股公司股份,或计划进行赠与,请按两个版本分别测算税款,并整理控股公司自出资以来的出售和再投资记录。

第5条之二(新增)· 离境税

离境税:议员们表决通过的第5条之二已随否决而失效

法国税法典第167 bis条对将税务居所迁出法国的纳税人的未实现资本利得征税。根据现行规定,迁往欧盟成员国,或迁往与法国同时签订行政协助协定和税收征收协助协定的其他国家时,缴税自动暂缓;如届时仍持有相关股份,未实现资本利得的税款在离境两年后(股份价值超过257万欧元的,为五年后)予以减免。

议员们新增的第5条之二(第462号及相同内容修正案)已随第一部分的否决而失效,该条原拟在两方面修改该制度。自动暂缓将仅适用于欧盟成员国以及满足相同协定条件的其他欧洲经济区协定缔约国;迁往欧盟和欧洲经济区以外的国家,在任何情况下均须申请暂缓,即须在法国指定代表并提供担保。减免期限将延长至十五年,与股份价值无关。该条还修改了第167 bis条第VIII款,并废除2019年财政法第112条第III款;该条本身未规定适用日期。

提交文本的第5条(唯一提交参议院的文本)对离境税作出调整,使之与出资后出售规则一致:离境后以出资方式换取的控股公司股份如被无偿转让,且所出资的股份正是离境时确认未实现资本利得的股份,暂缓将终止(第167 bis条第VII款新增的f之二项),由此产生的税款可适用五年分期缴纳计划。

截至2026年11月6日的状态:第5条之二未载入提交参议院的文本;第167 bis条的现行制度(迁往协定国家时自动暂缓,两年或五年后减免)仍是参考依据,但参议院或新一读中可能提出新的修正案。如计划于2027年离境,尤其是迁往欧盟以外,请在确定日期前按两种制度分别测算离境税:参见法国离境税。

第4条、第10条之七至之十、第4条之十三

赠与和企业传承:议员们曾新增的内容,以及保留的内容

现金赠与(第4条)。提交文本规定,202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五十岁以下的成年或已解除亲权的直系卑亲属(或在无此类卑亲属时向侄子女、外甥子女)进行的赠与,适用6%的单一税率,每名赠与人对每名受赠人以10万欧元为限;如将所获款项至少1.1%捐给帮助困难人群的机构,税率降为5%;第790 G条的免税额由31,865欧元提高至50,000欧元。议员们曾将期限延长至2027年全年,并将第790 G条免税额提高至100,000欧元;该版本已随否决而失效,参议院将就提交文本(2027年上半年,50,000欧元)进行审议。上述赠与不适用第784条的追溯计入规则。提交文本的详情参见本所页面2027年预算:Dutreil与出资后出售。

Dutreil协议(第10条之七及第10条之八,已随否决失效)。政府草案未修改法国税法典第787 B条。议员们曾通过两项修正案。第一项原拟要求至少一名受赠人在转让之日年龄介于十八岁至六十岁之间,公司股份(第787 B条)和个人独资企业(第787 C条)均适用。第二项原拟允许非上市公司在集体承诺至少持续三年、且每名继承人或受赠人承诺持有股份十年(而非六年)的情况下,享受全额免税,而非75%;个人独资企业亦可享受同样的选择。这两项新增内容逻辑相反,且并非由政府提出,均未载入提交参议院的文本:现阶段,Dutreil协议保持不变。

林地、森林和农村不动产。议员们表决通过的新增条款同样已失效。第4条之十三原拟将林地、森林及林业团体份额的赠与和继承税免税比例(第793条)由四分之三降至二分之一,并以每次转让2,000,000欧元为限。第10条之九及第10条之十原拟放宽第793 bis条规定的持有承诺:长期租赁的农村不动产赠与卑亲属时,由其承接该承诺直至期满。

截至2026年11月6日的状态:参议院将仅受理提交文本的第4条;议员们的新增条款可能在参议院或新一读中被重新提出。在法律公布之前,为2027年准备的现金赠与应按提交文本(前六个月、50,000欧元免税额)进行规划。正在筹备的Dutreil协议应以现行制度为基础,不应指望全额免税。

草案第6条 · 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包括外国保单):保留税收制度的新条件

第6条将把人寿保险的税收优惠限于符合法国法律标准的保单。在《保险法典》中,新增的第L. 131-1-3条将禁止专属投资连结基金(专属基金、仅对应一份保单或封闭投保人范围的内部基金)包含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其配偶或民事伴侣(PACS),其直系尊亲属、卑亲属、兄弟姐妹,或其控制的实体发行、担保或欠付的资产;对于间接持有此类资产的实体,以法令规定的比例为限。

对于向外国保险公司投保的保单(法国税法典第120条第6项),第122条将予以补充:每年4,600欧元或9,200欧元的扣除额(仅适用于设在欧盟或与法国签订行政协助协定的欧洲经济区国家的保险公司),以及持有八年以上保单收益适用的7.5%税率(第125-0 A条),将以下列条件为前提:自2026年10月1日起缴纳的保费须以现金支付;投资连结资产须具有与法国法律所允许资产相似的特征;专属投资连结承诺不得以投保人、其家族成员或其控制的实体发行、担保或欠付的任何资产为支撑。此外,对于在身故之日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保单,保险公司应付的款项将按受益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亲属关系缴纳继承税(恢复的第757 B条第II款之二)。

预定时间表:《保险法典》规则适用于自2026年10月1日起订立的保单,对此前订立的保单自2027年7月1日起适用;所得税规则适用于自2026年10月1日起订立的保单以及自该日起缴纳的保费所产生的收益;继承税规则适用于自2027年7月1日起发生的身故。

截至2026年11月6日的状态:议员们曾对该条作文字修改后通过,条件和日期均未改变;参议院将就范围相同的提交文本进行审议。如您的保单(尤其是卢森堡保单)包含专属基金或曾以证券缴费,请在2027年7月1日前进行审查:参见跨境传承中的人寿保险。

2027年财政法草案 · 第10条

企业接手与出售:「Papin」协议的内容

2027年财政法草案第10条专门针对微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接手。目前这仍是一项草案。议员们曾通过多项修正案对其作出修改(国民议会2026年10月30日会议结束时的审议结果文本);这些修改已随2026年11月4日第一部分的否决而失效,参议院将就下文所述的提交文本进行审议。

对出售企业的经营者而言,该措施建立在法国税法典(CGI)第150-0 D ter条的固定扣除额之上。现行规定下,出售中小企业股份所得的资本利得可扣除50万欧元的固定扣除额,条件是:出让人出售其全部股份或超过50%的表决权;在出售前五年内担任实际履职且获得正常报酬的管理职务,且该报酬占其职业收入的一半以上;同期持有至少25%的权益;在出售前后两年内停止一切职务并办理退休;如受让方为企业,出让人在其中不持有任何权益(如在三年内违反该条件,扣除额将被追回)。公司须为欧盟意义上的中小企业,缴纳公司所得税并从事经营性活动;股份须已持有至少一年。该扣除额仅适用于个人所得税:社会附加税仍按扣除前的资本利得缴纳(BOI-RPPM-PVBMI-20-40,第10段)。该制度适用于2031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出售(2017年12月30日第2017-1837号法律第28条第VI款C项)。

草案并未对所有出售一律加倍该扣除额。提交文本的第10条在以下情形将其提高至100万欧元: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期间向公司的一名或多名雇员出售,或向全部股东均为被出售公司雇员的公司出售。出让人仍须满足第II款的条件,包括退休条件。至少一名接手雇员须在出售之日为公司雇员,在此前十年内与该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满五年,并承诺在其后五年内保留所购股份并担任管理职务。如违反该承诺,加倍扣除额将在违约当年被追回,且文本未规定在此情形下可退而适用50万欧元的扣除额。议员们表决通过、已随否决失效的两条新增条款曾走得更远:第10条之六(第4006号修正案)亦将2027年至2029年间向全部具备新农业经营者资格(自然人,或每名股东均具备该资格的公司)并承诺保留股份五年的受让人出售时的扣除额提高至100万欧元;第4条之四(第239号修正案)对2027年1月1日起完成的出售,将该扣除额扩展适用于在自由职业执业公司(société d'exercice libéral)中执业的出让人,条件是其停止执业。

议员们在否决前对第10条作出的修改(已失效,可能在参议院或新一读中被重新采纳):

  • 接手公司:提交文本要求其全部股东均为雇员;第3881号修正案曾改为由一名或多名雇员在五年内持续持有多数资本和表决权的公司,且管理职务仅由接手雇员担任。
  • 期限:提交文本将该措施限于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出售;第784号修正案曾删除这一期限。
  • 就业:同一修正案曾规定,享受「扣除」须以接手的管理人员作出维持就业方面的承诺为条件,具体方式由法令规定。

在接手方一侧,第10条设立了加计折旧(未来的法国税法典第39 decies J条),适用于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期间被接手的企业:微型企业可就出售后购置的全部新资产按原值的60%加计扣除,其他中小企业可就清单所列资产按30%加计扣除(议员们曾将这些中小企业的扣除额上限定为营业额的10%,该上限已随否决失效)。适用前提是企业已经营至少五年,并承诺在五年内继续从事同一业务。按提交文本,出让人须最迟于出售之日停止在被出售企业中的一切职务;议员们曾放宽该条件,允许出让人在十二个月内协助接手方而不担任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管理职务(第400号及第3878号修正案),该放宽同样已失效。而第150-0 D ter条允许在出售后两年内停止职务。因此,既希望享受自身扣除额、又希望接手方享受加计折旧的经营者,须在出售当日卸任管理职务。此外,草案将以下受让人应缴的登记税降至0.1%:在出售前十年内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满五年的雇员,或由雇员在五年内持有多数资本和表决权、且其中至少一人满足上述工龄条件的公司。购买由中小企业经营的营业资产、农业经营资产或客户资产(纯资产管理活动除外)的,该税率适用于超过23,000欧元的部分,受让人须承诺经营并保留五年;购买中小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parts sociales)的,须承诺保留五年,并将实际管理职务专门交由满足工龄条件的接手人担任。

另有两条与企业相关。第9条为中小企业和中型企业设立「工业4.0」加计折旧(未来的第39 decies H条),适用于限定清单所列(机器人、增材制造、工业软件、传感器、数据、关键工业设备无线连接、数控机床、沉浸式技术、网络安全)、用于工业活动、自2026年10月1日起确定下单并于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资产(或在此期间下单、支付至少10%预付款并在三十六个月内于2030年及以后购置的新资产):中型企业及中型规模企业为40%,小型企业为80%;在区域援助地区,中型企业为80%,小型企业为120%。同一资产不得同时适用该制度与第10条的制度。第15条将大型企业利润特别贡献税延续一个财务年度(营业额门槛15亿欧元,税率15.7%和31.4%);议员们曾在全体会议上将其删除(第69号及相同内容修正案),但该条重新载入提交参议院的文本。

在司法层面,第150-0 D ter条的条件应作严格解释,且针对出让人本人。最高行政法院认为,对已婚夫妇,即使适用一般共同财产制,也应分别就每一方配偶单独判断(最高行政法院,2024年4月26日,第453014号);简化股份有限公司(SAS)的总经理职务,只要实际履行并获得正常报酬,即满足职务条件,无需具备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力(最高行政法院,2020年10月21日,第437598号)。上述判决依据的是该条此前的文本,但其中关于职务和退休的条件已为现行文本所沿用。

如您计划于2027年出售企业,请即刻核查退休时间和停止职务的时间安排。如有可能由雇员接手,请提前准备接手人的工龄、其管理承诺及接手公司的结构。在法律公布之前,请勿以100万欧元扣除额已经确定为前提来确定您的净价格。如出售后迁居国外,另请参阅出售企业后移居瑞士。

第7条、第4条之五、第4条之六、第7条之九、第4条之十四

不动产:带家具出租措施重新回到文本,议员们的新增条款已失效

非职业带家具出租(第7条)。提交文本将非职业带家具出租住房的折旧扣除上限定为每年2.5%、每户7,000欧元(旅游带家具住房为1.5%和5,000欧元),并限制递延折旧。议员们曾删除这些规定(第96号、第114号及第116号修正案);该删除已随否决失效,参议院将就提交文本的第7条(含上限规定)进行审议。参见带家具出租的税务。

以下条款系议员们新增,未载入提交参议院的文本;本页仍予以说明,因为它们可能被重新提出。

原主要住所(第4条之五,已失效)。出售曾作为出让人主要住所、累计居住时间至少等于持有期满可全额免税所需期限的住房,即使已不再居住,其资本利得亦将免税,条件是在停止居住后三十六个月内出售,且期间未出租或有偿使用。对于移居国外的纳税人,该措施将与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国民的非居民专门免税(第150 U条第II款第2项,以15万欧元资本利得为限)并存。

出售带家具住房以作主要住所(第4条之六,已失效)。对于2027年1月1日起的出售,已作为非主要住所的住宅使用至少一年的带家具房屋的资本利得,就所得税而言(第150 VC条),将适用加速的持有期递减扣除(第五年以后每年8%,第十七年12%),条件是买方承诺将其用作主要住所(自住或出租),直至买卖契约签订年度后第三年的1月1日;如出租,租约须在契约签订后六个月内生效;如在此期限前转售,新买方须承接该承诺。违反承诺的,处以价格5%的罚款。

租金收入(第7条之九,已失效)。简易租金收入制度(micro-foncier)的门槛将由15,000欧元提高至30,000欧元,定额扣除比例由30%提高至50%。

不动产财富税(第4条之十四及第4条之十五,已失效)。自2027年度应缴的IFI起,作为主要住所无家具出租给家庭圈以外、收入低于上限的租户且租金受限、上一年度至少出租八个月的住房,将不计入税基。长期租赁的农村不动产将全额免税,不再要求与承租人存在亲属关系(第976条第III款)。

截至2026年11月6日的状态:仅提交文本的第7条提交参议院。上述新增条款源自议员修正案(其中多项曾以烟草附加税作为财政补偿),可能在参议院或新一读中被重新提出;政府是否采纳并无保证。

草案第19条 · 增值税与CIBS

不动产增值税:CIBS的调整仍待审议

增值税重新编入《商品和服务税法典》(CIBS)将于2027年1月1日生效。草案第19条批准2025年12月17日第2025-1247号法令和2026年7月27日第2026-671号法令,并调整多项与不动产有关的规则:对设立物权的租赁(建筑租赁、长期租赁、不动产物权租赁或团结物权租赁)所产生的出租免征增值税,可逐笔选择放弃免税,新增第L. 231-35-1条;期房销售的增值税在每次收款时产生纳税义务,新增第L. 231-36-1条;向非纳税人出租未开发土地时选择征税,须经其在合同中明示同意。

截至2026年11月6日的状态:议员们在第一部分被否决前尚未审议该条;参议院将就其提交文本进行审议。参见CIBS增值税重新编纂。

其他跟踪措施

草案其他措施:议员们曾删除的条款重新提交参议院

  • 第3条,退休金10%扣除:草案将退休金的扣除上限定为3,000欧元;议员们曾删除该条,该条重新载入提交参议院的文本。
  • 第15条,大型企业特别贡献税:议员们曾将其删除,该条以提交文本(延续一个财务年度)重新提交参议院。议员们表决通过的附加贡献税(对营业额至少十亿欧元的公司,就超过前五个财务年度平均分配额1.2倍的分配部分征收5%,第15条之十)已失效。
  • 第17条,减资:提交文本仅对第235 ter XB条减资税的免税规定作出调整(员工持股、合并与分立)。议员们表决通过的废除该税以及对市值超过70亿欧元的上市公司注销股份征收10%登记税的规定已失效。
  • 第30条,反欺诈措施:议员们在否决前尚未审议;参议院将就其提交文本进行审议。该条将使税务机关对在线平台公开内容的自动化收集制度常态化,尤其用于查找违反第4 B条税务居所规则的情形,并将行政第三方扣押扩大至证券账户。
— 本所方法

本所如何为您跟踪草案

本所从源头阅读每一版本的文本:提交的草案、国民议会全体会议文本、参议院文本、两院联合委员会结论以及公布的法律。对于有交易正在进行的客户(赠与控股公司股份、移居国外、向雇员出售企业、外国人寿保险保单),我们按现行法律和草案的每一版本分别测算交易,并根据已确定的内容建议等待、推进或调整。

本页将在每一阶段更新。法律颁布后,将介绍2027年财政法、其最终条款及生效日期。

— 常见问题

法国2027年财政法草案:您的问题

2027年财政法草案中的措施是否已经适用?

否。截至2026年11月6日,国民议会已否决草案第一部分,草案视为一读被否决,尚未提交参议院。但提交文本中的多项措施拟适用于表决之前的交易:出资后出售(第5条)适用于自2026年10月1日起完成的转让,人寿保险(第6条)适用于自同日起订立的保单,对于此前订立的保单,适用于自该日起缴纳的保费所产生的收益。因此,如法律按这些日期通过,今天进行的交易也可能受到影响。

赠与通过出资后出售设立的控股公司股份是否会触发征税?

按参议院将据以审议的提交文本,任何赠与或继承都将终止延迟征税,税款可在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分五年缴纳。按议员们在否决前表决通过的版本,仅赠与受影响,且仅限于控股公司在出资后八年内出售所出资股份、未将价款再投资于经济活动,或在头三年内将其再投资于私募股权基金的情形;届时按相关所得比例征税,分十年缴纳。最终文本尚未确定:参见出资后出售一节及本所页面2027年预算与出资后出售。

我将于2027年离开法国:离境税是否会变化?

按提交参议院的文本,不会。议员们表决通过的第5条之二原拟将自动暂缓缴税限于满足协定条件的欧盟和欧洲经济区国家,并将减免期限由两年(股份超过257万欧元的为五年)延长至十五年,迁往欧盟和欧洲经济区以外的国家须申请暂缓,并在法国指定代表、提供担保。该条已随2026年11月4日第一部分的否决而失效,可能在参议院或新一读中被重新提出。提交文本仅为与出资后出售规则保持一致而对离境税作出调整:参见离境税一节。

「Papin」协议是否会将所有退休经营者的50万欧元扣除额翻倍?

否。2027年财政法草案第10条仅在以下情形将法国税法典第150-0 D ter条的固定扣除额提高至100万欧元:2027年至2029年间向公司的一名或多名雇员出售,或向全部股东均为雇员的公司出售;其中至少一人须在出售之日为雇员,在此前十年内与该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满五年,并承诺在五年内管理公司并保留股份。出让人仍须满足该扣除额的常规条件。除上述情形外,扣除额仍为50万欧元,或在向受资助青年农业经营者进行的某些出售中为60万欧元(该条第II款之二)。议员们表决通过的向全部具备新农业经营者资格的受让人出售的扩展情形(第10条之六)已随否决失效。截至2026年11月6日,该措施尚未通过:参见企业接手与出售一节。

是否应在2027年向子女进行现金赠与?

草案为向五十岁以下成年卑亲属的现金赠与设立了临时窗口:在10万欧元限额内适用6%的税率,并提高第790 G条的免税额。参议院将据以审议的提交文本将其限于2027年上半年,免税额为50,000欧元;议员们曾将其延长至2027年全年,免税额提高至100,000欧元,但该版本已随第一部分的否决而失效。在法律公布之前,本所建议按提交文本准备赠与,并在最终制度确定后再签署,因为该窗口仅自2027年1月1日起开放。

我的卢森堡人寿保险保单是否受影响?

不会仅因其为卢森堡保单而受影响。如保单不满足新的累积条件,则会受到影响:自2026年10月1日起缴纳的保费须以现金支付;投资连结资产须具有与法国法律所允许资产相似的特征;对于仅对应该保单或封闭投保人范围的投资连结基金,不得以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其近亲属或其控制的实体发行、担保或欠付的资产为支撑。《保险法典》新第L. 131-1-3条对受该法典管辖的保单规定了更广的规则;对于外国保险公司的保单,起决定作用的是法国税法典规定的税收条件。就所得税而言,2026年10月1日之前订立的保单仅就自该日起缴纳的保费所产生的收益受影响(扣除额和7.5%的税率)。就继承税而言,该规则适用于在2027年7月1日起发生的身故之日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任何保单。议员们曾对该条作文字修改后通过,条件和日期均未改变;参议院将就提交文本进行审议。

如议会未能按时通过财政法,会发生什么?

宪法第47条规定,如议会在七十日内未作出决定,草案的规定可通过法令施行。此外,如国民议会未在四十日内对全文表决,提交参议院的将是政府草案,仅包含政府接受的国民议会修正案。如草案被否决(如2026年11月4日的情形),提交参议院的是不含任何已表决修正案的提交文本。如预算无法及时颁布,政府可先要求对第一部分单独表决;否则,政府提交一部特别法律,授权在预算表决前继续征收现有税收(组织法第45条),如2024年12月和2025年12月的做法。因此,在最终一读之前,议员们的修正案从来都不是确定无疑的:正因如此,本页对每一项措施同时列出提交文本和议员们曾表决通过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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